今日法考学习笔记:股权让与担保系列问题
发布日期:2025-12-31 16:43:24 点击次数:142
1、股权让与担保通常会有股权转让表象(真担保,假让与),判断行为是真正股权转让还是让与担保,关键看行为的目的:若是为了担保债权实现,则为股权让与担保。在股权让与担保关系背后,一定存在着一项“主债权”。
2、若债权无法实现,其有权就标的股权的变现价值获得有限受偿。合同若约定“若债权到期无法进行清偿的,该股权归债权人所有”的约定属于“流质条款“,该约定无效,但不影响股权让与担保效力。
3、股权让与担保关系,并非股权转让,股权让与担保时,其他股东并无优先购买权。
4、债权人能够主张对标的股权优先受偿的前提是:股权已经登记在债权人名下,否则不发生物权效力。
记2025年12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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